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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广州亿合投资违法遭罚

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显示,广州亿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合”)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603088.SH),达成协议后,未在三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王磊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州亿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24日,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形控股)、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投资)、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微投资)、郑良才、郑功、徐俭芬与广州亿合签订《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等协议,约定将郑良才、郑功通过成形控股间接持有的共计2646万股宁波精达股份(占宁波精达总股本的33.08%)以及广达投资、精微投资、郑良才、郑功、徐俭芬直接持有的共计2195万股宁波精达股份(占宁波精达总股本的27.44%)在限售期满后全部转让给广州亿合。广州亿合已支付郑良才等人股份转让部分定金及利息合计2.2亿元。

上述协议的签订,涉及宁波精达控制权转让。广州亿合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达成协议后,未在三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宁波监管局认为,广州亿合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形。对广州亿合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王磊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宁波监管局决定:

一、对广州亿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二、对王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广州亿合成立于2014年2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广州亿合目前法定代表人为王洪升,持股比例99%;唐兆艳持股1%。王磊为广州亿合的历史股东、原法定代表人,其于2017年9月21日退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