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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银行行长利用“影子公司”疯狂敛财近10亿元

中宏网2月23日电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

公诉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孙德顺,2003年至2019年,孙德顺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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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的专题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统施治》,介绍了孙德顺涉嫌犯罪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身居高位后的孙德顺没有半点敬畏意识,认为自己所有的成就都是靠个人超强能力,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被私欲蒙蔽双眼的孙德顺开始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利疯狂敛财。

孙德顺总觉得自己的业务能力在那摆着呢,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造成一种侥幸心理。孙德顺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他安排老部下作为“影子公司”代理人,孙德顺则躲在幕后操控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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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与孙德顺贪腐案的人员讲述,自己仅是“前台”一个发音者,后面的掌控者是孙德顺。“影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核心业务决策,都由孙德顺决定。

孙顺德贪腐案例暴露出金融系统“权利寻租”的典型路径。一方面,孙顺德利用在中信银行掌控的公权力为企业贷款审批“大开方便之门”,而获得好处的企业老板则以投资的名义向孙德顺掌控的影子公司投资,也有的以优质项目或投资机会与孙德顺进行利益交换。

孙德顺为掩盖自己的贪腐事实,所涉及的“影子公司”系统非常的复杂庞大,孙德顺通过掌控两家平台公司作为自己第一层“烟幕”,再通过两家平台公司控制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烟幕”,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之间不进行直接交易,而是通过双方设立的“空壳公司”进行相关交易,这作为孙德顺的第三层“烟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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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德顺为自己编制的“权利寻租”网络中,交易主体已经“云山雾罩”,资金往来又以各种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所掩盖,这给查清孙德顺贪腐案件造成很大的困难。但无论孙德顺之类的贪腐人员如何狡猾诡诈,手段如何隐蔽,在国家持续高压的反腐斗争中,终将原形毕露,袒露出本来的丑恶面目。

标签: 金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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