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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名干部防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被免职

中宏网4月20日电据“廉洁上海”消息:

1.浦东新区曹路镇阳光苑第二居民区委员会委员、社工季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承担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季蓓被政务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按程序免去居委会委员职务。

2.闵行区地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柏嵩,不服从区委相关抗疫任务安排,未按组织要求及时到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党纪政务立案,并被免去闵行区地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3.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建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社区防疫工作出现明显疏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建国被免去商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居委会主任职务。

此前报道:

4月19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免去梅陇镇副镇长任伟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栗爽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

梅陇镇副镇长任伟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栗爽,在发放保供物资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致使不合格猪肉产品发放给社区居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目前,两人均被党纪政务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并按程序分别被免去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4月9日,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闵行区3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处理。通报如下:

1、梅陇镇党委书记陈冬发,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陈冬发、张震在梅陇镇疫情防控工作中,领导组织不力,未能及时有效遏制疫情扩散。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陈冬发梅陇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免去张震梅陇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按程序免去其镇长职务。

2、新虹街道办事处派驻隔离酒店专班负责人李伟康擅离职守问题。李伟康在负责隔离酒店工作期间,擅自离开隔离酒店,违反了隔离场所相关防疫规定。经新虹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李伟康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8日,据“廉洁上海”消息,浦东新区3名处级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免职:

1.浦东新区区委委员、北蔡镇党委书记蔡永强,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建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蔡永强、徐建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疫情外溢,对全局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蔡永强浦东新区区委委员、北蔡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免去徐建军北蔡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按程序免去其镇长职务。

2.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黄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极推诿、缺乏担当,对分管工作落实不力,对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黄伟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4月7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疫情防控不力典型问题:

1.上海机场集团下属虹桥公司消防急救保障部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水飞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李水飞在3月24日紧急转送一名机场委外单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员工过程中,消极推诿、缺乏担当,导致转运进程迟滞,造成不良影响,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2.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周宝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管理不严、处置不力问题。周宝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正确履职,导致该中心浦东分中心多名病人、员工感染,造成不良影响,被免去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标签: 疫情防控 干部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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