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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通报“农业执法人员持菜刀伤人”:基本属实,责令调查!_天天微速讯

中宏网5月26日电近日,网传“重庆一农业执法人员与人发生口角后当街持菜刀伤人”的消息,引发关注。


(相关资料图)

针对此事,5月25日下午,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在“九龙坡网”发布了一则通报表示,情况基本属实,已责令该工作人员陈某依法配合调查。当事人也已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正组织伤者进行伤情鉴定。

通报全文如下:

5月24日,有媒体报道“重庆一农业执法人员与人发生口角后当街持菜刀伤人”,该报道涉案人员为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事业单位一名工作人员,我委对此高度重视,了解情况基本属实后,立即责令该工作人员陈某依法配合调查。

据向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详细了解情况,事情发生在4月29日(星期六)15时40分许,陈某驾私家车搬家,为方便搬运东西将车停放在杨家坪直港大道一商铺门口,商铺经营者汪某要求其将车挪走,两人发生口角。随后陈某返回附近家中拿两把菜刀返回现场,将汪某脸部划伤。

目前,警方已受案并传唤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正组织伤者进行伤情鉴定,案件正进一步依法办理中。根据两高三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如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如构成轻伤及以上,将作为刑事案件办理。

我们将根据公安机关最后结论依法依规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公布。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2023年5月25日

此前报道

当事人承认自己身份:

十分后悔,只是想吓唬吓唬

4月2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

伤者的表姐陈女士称,起因是一名男子将车停在了其表弟洗车店门口,表弟上前询问后两人发生争吵。没想到的是,该名男子回家后取了两把菜刀将他表弟砍伤。

事后,家属了解到伤人者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陈某某。家属还称,陈某某未受到任何处理,依然在正常上班。

据媒体报道,5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陈某某本人,其证实自己的确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并解释称当时本不想伤人,只是想吓唬吓唬,却出现了意外。

据报道,陈某某还称,再有半年时间他就要退休了,对于当天的事情他十分后悔,当天晚上也登门进行了道歉,同时单位也已经知晓此事,纪检部门找他谈了话,但他还没有被停职。现在他正在等待汪先生的伤情鉴定,到时候该怎么处理他,他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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