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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三大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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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8月5日电8月4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上半年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显示,据案件统计显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三大新特点。

一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种类多样。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67人。从涉及领域看,被害单位既有传统制造型企业,也有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科技公司。从商业秘密种类看,侵犯软件源代码、技术方案、设备图纸等技术信息类案件为主要类型,侵犯价格信息、个性化客户需求等经营信息类案件也时有发生。在案件审理中,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实践中发现,由于外部人员难以直接获取企业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跳槽带走商业秘密,或内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二是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除了制售盗版图书等传统案件类型外,盗印“剧本杀”剧本、窃取复制网络题库、利用反向工程提取并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非法爬取并传播他人文学影视作品等新型侵权案件不断出现。

另外,在数字化环境下,文字作品、视听作品、音乐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传播更加便捷迅速,相关侵权案件增多,犯罪手段技术性增强。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1122人。

三是新兴行业领域假冒增多。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10384人,其中,香烟、白酒、食品保健品、日化用品等传统民生领域案件仍较为多发。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逐渐向新兴行业领域蔓延,翻新电子产品冒充新品销售、制售假冒汽车配件等犯罪活动增多。

随着直播带货兴起,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其“即时性”“受众广”的特点,通过“直播引流”“真假混卖”方式售假。

除了上述新特点外,最高检指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呈现出共同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等明显特征,需要相关各方尽快形成综合惩治合力。对此,检察机关将从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跨部门跨地域协同、落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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