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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独立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补充修订内容


(资料图片)

近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补充修订内容》的通知,结合山西电力市场发展和并网发电厂运营实际情况,对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风电场的并网运行管理、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独立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等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

独立储能电站方面,修订后细则原则上适用于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或集中控制出力的已并网独立储能电站,地市级及以下调度的其他独立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独立储能电站自并网运行之日起参与细则管理。电站须严格执行调度计划曲线和运行方式安排,调度机构对执行偏差进行统计和考核,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全站装机容量×0.8×2 小时。

原文如下:

标签: 独立储能电站 电力辅助服务 电力调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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