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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东委员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 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从2020年开始,中国住房市场整体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只有部分人口流入地区结构性短缺。全国多地频发消费者维权事件,老百姓买期房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告诉澎湃新闻,他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并逐步取消期房制度的提案》。

面对“期房维权”频发问题,结合“房住不炒”理念,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在加强期房销售监管方面,施卫东认为应由政府住建部门制定相应的规则,购房者一开始需要支付总价10%-30%的预售资金(定金),预售资金放在银行专用监管账户或住建部门主管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房地产商不得动用该项资金,买房人也不能轻易毁约。房地产商按照房子的开发进度获得该项预售资金。如果购房者中途改变主意,可以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房子建设完成后,购房者验收合格后才付全款。如果购房者用的是贷款,在收房完毕后,银行才可放贷。

2020年3月,海南省宣布新建房屋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建议学习海南省的经验,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地取消期房制度。”施卫东显示,改为现房销售后,“所见即所买”可以降低购房者的风险,也将缓解期房时代“交房即维权”的矛盾。

不过,取消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少了重要的融资渠道,融资能力差的中小型开发商将被迫退出市场。大型房企资金压力变大,拿地变得更加谨慎,地方政府的土地可能会卖不掉或者卖不上价格......这将导致新房供应量总体减少,引起房价上涨以及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对此,施卫东建议尽快开展全国房地产税试点落地。此外,城市的拍卖地价要合理,要限制最高价。对于优质诚信的开发商,政府和银行要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在贷款期限和利息上予以支持。县级以上政府必须承担属地责任,尽力化解本地区已有的烂尾楼,防止社会资源浪费。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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