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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实际控制人林瑞梅拟转让不超2%股份 家庭资产规划需要

7月5日光莆股份(30063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林瑞梅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612.3387万股)给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号私募基金”),并将与15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15号私募基金由林瑞梅及其儿子陈奕林共同100%持有。此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此次股份转让实施前,林瑞梅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文坤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9,342,51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此次计划实施后,林瑞梅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文坤、15号私募基金合计直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39,342,51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