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江民泰银行两项违法违规遭罚百万
12月16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一张罚单剑指浙江民泰银行两项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指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未按照审慎经营规则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导致出现重大风险;通过不良信贷资产的非真实洁净转让方式隐藏不良贷款,对该行处以90万元罚款。
同时,王新连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未按照审慎经营规则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导致出现重大风险违规行为负责。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日,该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日期为12月14日。
天眼查显示,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判定,三名被告应赔偿原告王某丰630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相关案号为(2020)浙0212执9437号。
按照该行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20年6月末,浙江民泰银行资产总额1581.86亿元,负债总额1473.85亿元;今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净利润为4.16亿元。
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1.7%,不良贷款余额16.31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4.18亿元。不良率较去年底增加了0.02%。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于今年6月发布该行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其中指出,该行公司治理水平、风险管理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对业务发展的支撑有待进一步提升。
另外,因区域经济增长放缓和异地业务风险暴露导致该行贷款质量承压,拨备压力较大,对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天眼查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前身系温岭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于1988年4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2005年12月31日,更名为浙江银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1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核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38.1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