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14.4%股权被二股东清仓转让
日前,上海联交所官网发布一则公告,富滇银行第二大股东大唐集团财务公司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该行股份,股份数量为9亿股,占该行股份总数的14.4%。
资料显示,富滇银行成立于2007年12月30日,为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9年末,富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云南省属国企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4%;第三大股东为昆明市属国企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8;第四大股东为冠城大通(3.530,0.03,0.86%)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32%。
此外,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41%、北京阳光迅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4%、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4%和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持股比例2.40%。
从富滇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末,富滇银行资产总额2674亿元,同比增长8.1%,较年初增加200亿元;吸收存款余额1621亿元,同比增长11.8%,较年初增加1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0.8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79亿元;ROE为2.28%,比年初的0.81%提高了1.47%;不良贷款率3.1%,较年初的4.25%减少了1.15%;拨备覆盖率142.66%(母公司口径),比年初增加37.78%。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1.14亿元,但净利润仅为1.06亿元,同比大幅下滑超九成,该行解释称是拨备计提增加所导致。
另外,虽然该行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但在同业仍处于较高位置。富滇银行曾在2018年年报中指出,2018年实现了不良资产全面真实亮底,2019年目标之一是将不良贷款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目前看来,该行并未实现该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富滇银行不久前还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颇受市场关注。2020年12月,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富滇银行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0年9月17日至18日,云南证监局对富滇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也实施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行相关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未经负责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未出现合规意见书;宣传推介材料使用了“风格稳健”的宣传用语;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问题。
除此之外,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合规风控人员职责界定,定期向投资人主动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基金销售业务考核等工作暂未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行规范。根据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对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行在30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