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 > 正文

银保监会:人保财险遵义分公司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遭罚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贵州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3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遵义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其罚款三万元。

魏黔嵩对人保财险遵义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二万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关于魏黔嵩任职资格的批复》(黔保监许可〔2017〕115号),2017年3月31日,贵州保监局核准魏黔嵩人保财险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