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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招海置业发布违法广告遭处罚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通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招海置业”)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规定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不处字[2020]11076号。记者查询发现,南通招海置业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股票代码:001979)子公司。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停南通招海置业止违法行为。该条规定如下:“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据记者了解,《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资料显示,南通招海置业为CR19015和CR19016地块项目的建设单位。该项目总投资270000万元;建设规模为335195.11平方米。据报道,2019年8月,CR19015、CR19016地块被招商蛇口以9.06亿竞得。南通海门CR19015、CR19016地块紧靠中南总部,毗邻规划中的圩角河商业商务区和中央公园文化商务区,东洲仁恒学校在其东北侧。

招商蛇口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南通招海置业业务性质为房地产开发;招商蛇口直接持股70.00%。

记者了解发现,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商品房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违法房地产广告,扰乱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广告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记者 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