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有望在今年正式推出
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有望在今年正式推出,以满足区内居民对跨境投资理财的需求。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一步推进,逐渐接近实质业务落地阶段。
什么是“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业务,实际上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密切、人员交流频繁,居民个人在区内跨境工作生活非常普遍,对跨境理财存在较大需求。
从今年2月份起,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8家内地、香港及澳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就共同签署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明确跨境理财通投资准入“门槛”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内地投资者应满足的相关准入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资格的内地投资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座城市之一的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内地投资者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在家庭金融净资产和金融资产方面,最近3个月的月末余额须分别不低于100万元和200万元。
对于开户方式,《征求意见稿》表示,内地投资者可通过远程见证方式,在内地银行完成开设跨境理财通的人民币I类银行账户,无需赴港澳银行开户。港澳投资者须亲赴粤港澳大湾区9座城市的银行柜台完成开设人民币账户。目前中国香港居民只能在中银香港通过见证开户的方式,办理内地II、III类小额银行账户。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跨境理财通的内地及港澳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上限均为100万元。此外,北向内地交易的资金净流入额,与南向港澳交易的资金净流出额,均不得超过1500亿元,该额度是跨境理财通的总额度上限。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跨境资金流动的形势,对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张秉文认为,“跨境理财通”在目前沪深港通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内地与港澳投资者投资异地金融市场的门槛。同时,“跨境理财通”通过多层次制度安排防范金融风险:首先是通过额度控制,防控跨境汇兑和投资风险。其次是对参与机构和投资者设置明确门槛要求,对合作银行设置准入标准,对投资者经验和资产规模也有相应要求。再次是通过“唯一合作银行”制度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实时追溯,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作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时更加偏向于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也更能接受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中资企业美元债作为投资标的。对于港澳投资者,内地资产吸引力应该是中国经济高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红利,例如与新经济相关的新消费、新基建、新制造和新科技,以及人民币资产等。”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进一步拓展渣打客户的投资平台,丰富大家的投资选择,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市场人士认为,“跨境理财通”试点中的资金不论是“北上”还是“南下”都各有吸引力。对内地居民而言,可以扩展境外金融投资渠道;对港澳居民而言,内地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其相对稳健的收益同样具有吸引力,有利于拓宽吸引境外资金流入的渠道。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试点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流动的渠道,意味着我国资本项目兑换的进一步开放。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表明短期内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将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框架将不断优化。常征认为,考虑到人民币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推动人民币使用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预计“跨境理财通”的正式启动,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里程碑,既有助于推进跨境人民币职能完善,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还将加快跨境资本市场流动,进一步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