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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刘鑫承认了!

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诉刘鑫案,迎来了二审开庭。

2月16日上午9点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现用名刘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鑫出庭。

此案1月1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

由于此案广受关注,上诉后青岛中院非常重视。此次庭审由青岛中院代理院长张正智担任审判长,包括副院长高勇在内的4名法官担任审判员。

刘鑫的上诉状共18页,列了六大项上诉理由,包括她认为法院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认定基本事实的证据不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以及一份特别说明。

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不但没有化解她和江歌妈妈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歌妈妈进一步认为她就是一个居心叵测之人,完全抹黑了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

刘鑫还称自己和江歌之间是“绝世友情”,对于江歌的遇害,她也很心痛,以后愿意给江秋莲做牛做马,给她比判决书上更多的钱。

同时,刘鑫也表示,她愿意替好朋友赡养江秋莲,但她没有过错,她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法院判她赔1分钱她都嫌多。

刘鑫承认曾给江歌妈妈发“阖家欢乐”

刘鑫在庭审前承认曾给江歌妈妈发过“阖家欢乐”的信息,“借着过年这个节日,给她发一条信息,希望她真的快乐一点,用词不当考虑欠周”。

“希望她能够走出来,就不要总是陷在这种悲伤的情绪里面,对她的身体也不好,精神也不好”。刘鑫表示。

据人民日报1月10日报道,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审判长表示,江秋莲与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鑫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 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

刘鑫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刘鑫:一直避免自己成为刘学州

开庭前,刘鑫告诉记者,相关证据会和详细情况会在庭审中阐述。此次开庭做的最大准备就是心态的准备,“我认为我需要站起来面对,而不是懦弱的请求原谅。”

刘鑫表示:“五年来我一直觉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绝望,我一直避免成为‘刘学州’。”

江秋莲:我只希望法律惩罚她

2月15日,江秋莲一早就去了江歌墓前,“每次开庭前,我都会去看看闺女,昨天是元宵节,刚好去陪陪她,我相信法律的判决。”

“因身体原因,我本人今天不出庭参加庭审,有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全权代理,我放心又安心。”9点半开庭前,江秋莲表示。

江秋莲告诉记者,刘鑫一贯的偷换概念,怎么能和刘学州比呢?

对于此次庭审,江秋莲称“我只需要法律惩罚她”。

此前,一审宣判后,江秋莲选择不上诉。“虽然判决赔偿金额不满意,但这个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与安慰。”

江秋莲告诉记者,未来将继续赚钱,积攒诉讼经费,继续起诉诋毁江歌声誉的人。凶犯陈世峰出狱回国后,她也会继续提起诉讼。

标签: 江歌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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