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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有12项重点任务!|世界新消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宏网3月17日电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269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国高度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08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66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准190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十四五”节能降碳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节能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标准制定修订效率不高、指标不够先进、覆盖范围不广、应用实施力度不足等。为进一步加快节能标准制定修订速度,提高重点行业和重要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要求,强化节能标准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通知》,对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作出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知》围绕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4个方面,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方面。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明确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的取值原则,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三是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各级指标的取值原则,支撑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四是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补齐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短板,完善配套体系建设,统筹开展节能和碳排放标准研究制定。

在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压实用能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标准要求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合理用能、高效用能。二是严格执行节能国家标准。要求在项目节能审查、能效标识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政府采购等环节严格落实节能标准。三是切实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信用管理等方式,做好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在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方面。一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对改造后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完善政府采购、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加强对能效领先企业和项目的正向激励。

在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方面。一是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数据支撑。通过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提升节能标准制修订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建设统计分析点,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三是统筹做好节能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鼓励各有关方面支持节能标准创新和节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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