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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当前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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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6月14日电6月13日上午,海关总署召开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有关情况。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逐步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这与良好的外贸创新发展环境密不可分。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中,有哪些服务外贸创新发展的新措施?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表示,海关在具体监管中,坚持“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理念,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和特点,出台了不同于传统贸易的通关管理制度,通过分类管理,“量体裁衣”打造了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有力促进了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

在海关本次推出的16条当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服务外贸创新占据了重要位置,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研究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监管制度措施。实现电子缴税功能,便利企业线上办理缴税业务。特别是针对企业退货难的问题,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货措施,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

第二,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这方面主要就是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支持企业开展更多形态的保税维修业务。如,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外企业向商务部门申请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业务。

第三,推动加工贸易提挡升级。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支持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业态发展,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作业手续,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同时,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16条中还有推进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举措。海关总署准备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对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实行相关便利化通关措施,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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