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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解读《渔业补贴协定》 全球视讯


(资料图)

中宏网6月28日电据商务部消息,6月27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递交了中国对世贸组织《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标志着中方完成了《渔业补贴协定》的批约程序,成为较早完成该协定批约程序的主要世贸组织成员之一。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在随后的解读中表示,《渔业补贴协定》是第一份主要旨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世贸组织协定。协定在传统世贸组织补贴规则基础上创新性地纳入了渔业执法、资源可持续性评估、政策透明度、国际合作等渔业管理要素,在渔业补贴政策与可持续发展导向之间、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渔业领域的国际组织规则之间建立了有机联系,将进一步推动各成员海洋渔业补贴与管理政策向科学化、精细化和绿色化的方向不断转型。

《渔业补贴协定》的主要规则包括:

第一,禁止补贴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活动。如有关捕捞活动被认定为IUU捕捞,且有关认定符合协定所规定的正当程序要求,则相关补贴方应取消对从事该IUU捕捞活动的经营者或船只提供的补贴。

第二,禁止补贴涉及过度捕捞鱼类种群的捕捞活动。如某鱼类种群被认定为过度捕捞,则禁止对该鱼类种群的捕捞活动提供补贴。但是,在采取了旨在重建该鱼类种群的可持续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有关补贴可以继续维持。

第三,禁止补贴在无管制的公海区域所进行的捕捞活动。对于既不在沿海成员管辖范围内、也不在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公海所进行的捕捞活动,禁止各方提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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