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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底


(相关资料图)

中宏网8月3日电据财政部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表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公告指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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