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新规剑指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理财行为
近日,理财产品迎来严监管,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该新规将于6月27日起施行,并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内人士称,新规剑指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理财行为。
根据新规内容,明确了理财公司范畴,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理财公司。那么,到底哪些机构可以销售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呢?温州一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均不能代销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事实上,互联网理财颇受关注,去年底监管部门已经要求互联网平台集体下架银行存款产品。此次新规出台后,目前支付宝、度小满、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存款和理财产品也均未发现。不过,此前在这些平台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均不受影响,直到产品到期,自动赎回到账。
目前,理财子公司已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力军,全国已有23家银行全资设立的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其中19家已开业运营。商业银行存续理财产品正逐步向理财子公司转移,同时其产品通过母行以外银行代销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该新规还对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提出了18项禁止性要求,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