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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回应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提案

8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2号(财税金融类114号)提案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回应了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提案。

关于分清修复责任的建议,《答复》认为,分清修复责任,更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承保工作的积极性。目前,保险的保障责任一般因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如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等。

同时,《答复》指出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建设工程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目前,农业农村部也在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政策措施,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积极探索“网格化”“田长制”“田保姆”等建后管护模式,引导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充分调动受益主体参与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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