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发布
5月27日,我市发布《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优化、空气污染精准防控等6个方面,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该《工作方案》明确,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治理为重点,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短板,加强多项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协同减排,推动市、区和部门协同开展污染防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该《工作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共28条具体工作任务。在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废气提标改造,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实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扬尘管控。
在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方面,对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实施“一园一策”和“一厂一策”治理,加强石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建设VOCs自动监控设施。组织年销售汽油量在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减少臭氧污染生成。
在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优化方面,通过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倒逼提升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等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1000辆老旧柴油和燃气公交车、1000辆国Ⅲ和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轻型物流配送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200辆环卫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或者国Ⅵ排放标准汽车。
据悉,《工作方案》强化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将改善空气质量情况作为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目标滞后、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实施预警、约谈;对不当干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记者陈永权通讯员符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