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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目前本公司暂无应披未披信息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4月21日讯,有投资者向大豪科技(603025)(603025)提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自觉自律及时发布公告解释广大投资者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这一点贵司是否有做到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目前本公司暂无应披未披信息。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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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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