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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看点!实物股票分红在A股市场行不通

红周刊 特约 | 胡东辉

实物股票分红是个新鲜事,先前腾讯已经实施了用公司持有的京东股票给股东分红,似乎大获“成功”,至少没有引起什么争议。这次腾讯又将如法炮制,再用公司持有的美团股票给股东分红。如果A股上市公司也有样学样,也搞实物股票分红,行不行?恐怕行不通。因为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且还存在是否合法合规的疑问。

实物股票分红问题多多


(资料图)

上市公司的分红,就是对已实现的税后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既然是税后利润的分配,就不可能分配实物,如果是实物,则说明利润还没有实现,是不能作为利润分配派送给股东的。A股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迄今为止只有两种形式:派送现金和派送公司股票,俗称派送红利和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有不少A股上市公司也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用其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来作为利润分配派送给股东的,因为这么做会产生很多其他问题。

严格来说,股票并不属于实物资产,而是虚拟金融资产,市场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如果上市公司将自己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利润分配派送给股东,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将这些可流通的股票先抛售,再把所实现的利润分配给股东。这里还涉及税务问题,上市公司抛售这些股票后才算是实现了投资收益,那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将公司持有的股票派送给股东,有避税之嫌。如此大规模地将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派送给股东,需要进行大规模的非交易过户,将使得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激增,这也会给相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形成困扰。

变相强制股东高位接盘

腾讯将自己持有的京东股票作为红利派送给股东,实际上是变相强制股东高位接盘自己持有的已经获利颇丰的股票,也是变相强制股东对应得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腾讯对京东的投资始于2014年3月10日,8年累计投资成本约209亿元,至2021年底,腾讯持有的全部5.29亿股京东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123亿元。腾讯8年时间里陆续投资京东股票累计赚了5倍多。腾讯派送给股东的4.57亿股京东股票是按公允价值971亿元来计算的,折合每股212.47港元。后来京东股价最低跌至138.90港元,现在京东股价也只有200港元左右,所以腾讯股东是典型的高位接盘,腾讯股东是否真愿意按这个价格买入呢?

如果腾讯将这些京东股票在二级市场抛售,再将所实现的利润现金分红给股东,这本是一个完美成功的投资高回报故事。但是腾讯却按市场公允价值将京东股票直接派送给了股东,等于让腾讯股东高位买入,继续投资京东股票。虽然从理论上说,腾讯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否决这个利润分配方案,但实际上很难否决。如果腾讯股东分得的是现金红利,那么真看好京东股票的腾讯股东完全可以自己到二级市场去买进;不看好京东股票的腾讯股东,大可落袋为安。现在这样等于剥夺了腾讯股东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不承受京东股价涨涨跌跌的困扰。

不宜效仿实物股票分红

有人说,腾讯没有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京东股票,避免了京东股价在二级市场受到不必要的冲击,是好事。这是一叶障目。腾讯一举派送4.57亿股京东股票,导致腾讯持有京东的比例由17%骤降至2.3%,不再是京东的第一大股东。这要是放在A股市场还了得?腾讯一举突破了三个5%的减持公告红线,更不要说A股市场实际上对大股东的减持比例限制更严,甚至减持1%就需要公告。像腾讯这样变相巨额减持在A股市场是绝对行不通的,更何况这样的大幅减持还会立即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腾讯不是A股上市公司,只要其直接派送实物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当然无可厚非。

如果有人为此叫好,并主张将实物股票分红引入A股市场,则需要保持警惕。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不值得效仿的,因为直接派送实物股票会生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可能产生合法合规问题。明明可以先减持股票,再派送现金红利,简单易行,顺理成章的事,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至于所谓有利于二级市场稳定的问题,也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样大规模地在A股二级市场减持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只能循序渐进地减持。而把集中持股一下子分散到众多股东手上,反而不利于二级市场稳定。总而言之,A股市场不宜引入实物股票分红。

(本文已刊发于11月26日《红周刊》,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红周刊》立场,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标签: 上市公司 二级市场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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