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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换手率45% IPO募资10.8亿营收2020年降幅大

北京12月14日讯宁波远洋(601022.SH)今日巨量换手,最低报16.72元。截至收盘,宁波远洋涨停,报17.33元,涨幅10.03%,成交额10.24亿元,换手率45.49%,振幅3.87%,总市值226.79亿元。

宁波远洋是一家综合性航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沿海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及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


【资料图】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宁波舟山港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0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81.00%,系公司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和宁波舟山港集团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宁波市国资委持有省海港集团60.84%股权,浙江省国资委持有省海港集团27.59%股权。浙江省国资委、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台州市国资委、温州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及嘉兴市国资委于2015年12月18日签署的省海港集团公司章程约定:在省海港集团存续期间,除浙江省国资委外的其他各市国资委授权浙江省国资委代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该等授权之效力不因其他市国资委所持省海港集团的出资额/股权比例变化而受影响。在处理有关省海港集团经营发展且需要省海港集团股东会批准的重大事项时,以浙江省国资委的意见为准。其中,涉及省海港集团公司章程制订和修改、利润分配、重大资产划转、转让、收购及公司股权处置等重大事项,除经省委、省政府决策确定的前述事项以外,须事先与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温州市政府、台州市政府、嘉兴市政府及义乌市政府充分协商、听取意见。对省委、省政府决策确定的重大资产划转、转让、收购及省海港集团股权处置等事项应及时向其他各市国资委通报。省海港集团股东会决议经浙江省国资委签署即为有效决议,并应及时抄送其他各市国资委。浙江省国资委为执行前述职权所作的全部行为,对省海港集团及全体股东均具有约束力。因此,浙江省国资委为省海港集团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宁波远洋于2022年9月1日首发过会。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99次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存在多家经营内河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原油运输代理等业务的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从事的国内支线航运业务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从事的内河运输业务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国际货运分公司对外停止向第三方船公司订舱是否能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关联方集装箱货代业务是否与发行人航运业务存在利益冲突;(3)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4)相关同业竞争是否已完全消除,避免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宁波港和舟山港装卸费的定价机制和决策程序,费率优惠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大额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及整改情况,发行人确保资金独立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发行人业务是否依赖于关联方,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稳定,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2)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周期变化情况,说明运价变化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运价大幅下跌的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022年12月8日,宁波远洋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130,863,334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0%,发行价格8.22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周、高小红。

宁波远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5,696,605.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25,545,791.01元。宁波远洋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02,554.58万元,分别用于集装箱船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宁波远洋发行费用总额为5,015.08万元,其中,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726.42万元。

2019年至2022年1-6月,宁波远洋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11,378.01万元、303,248.62万元、381,445.78万元、227,015.9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840.37万元、30,433.25万元、52,099.11万元、39,191.5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474.03万元、30,403.18万元、52,060.02万元、39,191.5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238.41万元、21,021.56万元、46,821.33万元、36,131.32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554.08万元、36,435.07万元、53,707.78万元、56,262.3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93,497.10万元、609,055.08万元、1,160,178.46万元、659,567.31万元。

公司对2022年1-9月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约为341,613.33万元至376,841.53万元,同比增长约23.61%至36.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3,905.54万元至58,107.54万元,同比增长约38.70%至49.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557.32万元至54,675.32万元,同比增长约34.64%至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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