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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国民村镇银行违规被罚 大股东为鄞州银行


(资料图)

北京1月6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防港银罚决字[2022]3号、4号)显示,东兴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6.5万元。

胡远胜(时任东兴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核算部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东兴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标签: 鄞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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