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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安庆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遭罚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罚字〔2016〕第3号),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庆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万元。

丁大庆时任建设银行安庆分行副行长,对建设银行安庆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对丁大庆罚款0.5万元。

以下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