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期货3宗违规遭责令改正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0〕159号)显示,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期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东方期货2019年第二届一次临时董事会已通过相关决议,解聘赵炎总经理职务,但东方期货未按规定对赵炎的免职情况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进行报告,直至目前赵炎仍实际履行总经理职务,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混乱。违反《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二是东方期货2019年第二届一次临时董事会已通过相关决议,选举徐彦皓为董事长、聘任杨泉为总经理、聘任赵元真为副总经理,但东方期货未按规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进行报告,截止目前相关人员未能实际履职。违反《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三是东方期货未按照章程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原董事长王跃进已于2019年11月1日经公司第四次股东会决议免去董事职务从而不再担任董事长,按章程应由新任董事长徐彦皓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公司至今未办理变更登记,影响相关人员的正常履职。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七项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等规定,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东方期货在2020年11月10日前予以改正。
经记者查询发现,东方期货成立于1993年4月14日,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东方期货的第一大股东为中铜(上海)铜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第二大股东为上海雅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