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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25万

1月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被处罚款25万元。此外,广安市中心支行对单位行长邹某罚款1.5万元,副行长查某罚款1.5万元,运营部总经理李某罚款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中国银行,持股比例为90%。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