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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重点打击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

2月28日10时许,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月27日21时30分,吉林化纤公司生产过程中高压电缆短路停电,造成一生产车间部分排风设备停止运行。23时10分恢复供电,相关岗位工人在准备恢复生产过程中,吸入有毒气体,被迅速送往专业医院进行救治,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名伤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生命危险。

此外,近期还有多起矿难事故发生,造成惨重后果。春节过后,不少新员工、临时工参与复工复产,部分安全保障岗位人员缺失或许是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但监管薄弱、历史遗留等长期问题也不容忽视。2月28日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27412人。

2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通知,对矿山领域、工贸领域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化工行业、建筑施工行业复工作出安排,并表示将包括重点打击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严防工贸领域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等。

事故频发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平稳之中并不平静,当前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大幅增多,加之季节性灾害风险加大,各类风险比以往更加突出。尤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严不实,导致事故屡屡发生。”2月26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在召开视频会议时指出。

近期,矿山重大事故尤其多发。山东烟台一个多月内发生栖霞笏山金矿“1·10” 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

1月10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根据近日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间接原因系相关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期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极其混乱等。

而造成6人遇难的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由违规电焊动火作业导致,且同样存在违规外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去年底,也连续发生湖南耒阳源江山煤矿“11·29”透水、重庆永川吊水洞煤矿“12·4”火灾等两起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对于近期矿难频发的原因,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认为:“前几年我国在节能方面有较大的投入,但是由于近期全球经济形势等原因,各地在清洁能源使用上更谨慎,对煤炭的限产也有所放开,煤炭需求增长很快,因此整体煤炭是在增产。按理说企业能赚更多钱,应该更多投入到安全里,但是不少企业急功近利,认为煤炭业迟早要退出,因此在安全里投入不足。”

多年来,煤矿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经过多年的治理,整体安全生产形势较以往有所好转。本世纪初期,煤炭需求急剧增加,大批企业参与煤炭行业,但无序扩张也导致了重大事故频发。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高达6995人,百万吨死亡率达4.512。

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225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59,较前一年下降28.9%,较2002年降幅达98.7%。但相比其他国家仍处于高位。

“煤矿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煤矿个数很多,煤矿生产分散,煤矿质量参差不齐,一般大型煤矿安全投入较充足,出事故概率比较小,而小型煤矿安全设施较差,管理不够规范,比较容易出事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近年来,中国已经陆续淘汰大量落后煤矿产能,但仍有不少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小散煤矿,在安全技术和管理上存在差距。

重点整治

针对近期频发的煤矿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在2月24日发布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从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工程等九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再度发布春节长假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提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防控重点,落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其中,重点打击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或以检修、整改隐患等名义组织生产建设,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火工用品和违规动火作业,重大隐患不整改仍组织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此外,严防工贸领域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加大对化工行业安全检查和指导力度。2月27日,吉林化纤公司事故也正是工人吸入有毒气体伤亡。

据了解,近年来,工贸领域节后复工复产阶段较大事故主要集中在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和火灾等。提示表示,工厂复工后要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使用危化品引发的各类事故;重点打击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和门店房、“三合一”、“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智能转型

除了加强监管,智能化开采技术被认为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举措。“解决煤矿安全问题,还是得通过智能化手段。高度智能化之后,传感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应对问题。”韩晓平告诉记者。

煤炭行业也正面临劳动力减少问题。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中国采矿业就业人数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19年,采矿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367.7万,与1995年的921.4万相比,降幅达60%。在此背景下,加速推动了煤炭生产的智能化转型。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目前,煤矿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已达338个。简单来说,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即“坐在地面采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宋元明介绍:“2015年全国只有3个煤矿智能化工作面,2018年发展至80多个,2019年达到275个,呈加速增长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华为宣布开始进军煤炭行业。2月9日,位于山西太原的华为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正式揭牌。华为CEO任正非表示:“这次我们在山西建立了煤矿创新实验室,是将5G用于矿山服务的提升。”

韩晓平对此表示期待。他认为,在华为打造“煤炭军团”后,也会带动一批高科技企业关注煤炭行业,煤炭行业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提升生产安全,未来更多智能技术应用后,煤炭成本及生产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立法更新

此外,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相关问题的处罚力度,仍然是重中之重。记者注意到,继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正后,施行近20年的安全生产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修改。1月20日,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于近日向公众征求意见。

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是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草案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加了“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这一内容,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且拒不改正者,可被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对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草案也有进一步明确。草案增加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也有多名专家建议抓住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契机,在安全生产法中增加检察机关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涉及社会面广、职能部门多,目前我国尚存在监管缺位、重复执法同时发生的现象。且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不限于涉事单位和人员,还包括公共利益的损害。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晓武表示:“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措施。有助于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