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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态环境局:2020年北京环境行政处罚1.37亿元

2月26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全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市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各项措施落实,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提供有力执法保障。全年北京市环境行政处罚1.37亿元。

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介绍,全市全年固定源共立案查处4890起,实施五类重大案件674起,其中查封扣押案件646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1起。处罚超标重型柴油车1.34万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1541台次、检测场11场次、储运油设施126起。

同期,“执法+监测”全流程排查企业VOCs排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持续加大油气排放和油品清净性监管力度,促进VOCs减排;持续开展“点穴式”执法,精准推动解决环境问题。针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街道(乡镇),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10个区的37个街道(乡镇)、2个工业园区及集群等重点地区开展了五轮“点穴式”执法,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432次“点穴式”执法,共检查点位54000余个,推动解决6200多个环境问题。

赵志威说,各执法部门紧盯38个进京口和36个市内重点道路点位,配合交管部门人工监督抽测重型柴油车290.71万辆次,抽测出排放超标车15.89万辆次,均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其中,公安交管部门根据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超标机动车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并复检合格、又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553起,督促车辆达标上路。

生态环境部门入户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0.22万辆次,发现超标重型柴油车1.34万辆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05万台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械1541台次,其中处罚未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680台次,低排区处罚249台次。

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污水处理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污水处理环节的消毒工作。通过在线监控和远程技术指导等方式,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远程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30余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年执法过程中,科技手段得到综合利用,提高了执法效能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向各区推送报警信息及预警网格,向街道(乡镇)下发帮扶函,组织对污染物浓度异常区域开展排查。全年共推送报警信息及预警网格1931条,精准检查污染源6227家次,依法处理各类环境问题1206起,指导报警情况较多的33个街道(乡镇)开展现场排查。

依托在线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形成线上预警、线下核查的高效执法模式。对全市纳入监控的530余家固定污染源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监督排污单位排放超标、运行异常等情况;对全市40家机动车辆检测场304条检测线全部安装视频监控,通过远程监控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现场核实后立案处罚11起;针对全市机动车流量较大的重点道路,使用61套遥感监测和摄影摄像设备,非现场检测超标车辆并移交交管部门处罚677起;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对全市728座年销售汽油2000吨以上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确保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运行第一年。”赵志威表示,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更加突出科学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继续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以执法促守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为持续推进首都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提供坚强执法保障。(记者 陶凤 刘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