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卷入超35亿元贷款纠纷
3月3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SH)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广州农商行信托贷款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被列为被告,涉诉金额35.82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提交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新潮能源所持有的佳木斯新潮纺织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因涉案被告及第三人数量众多,送达和保全程序尚在进行中。
据了解,该诉讼纠纷起因于2017年6月,广州农商行向华翔投资提供规模为25亿元的信托贷款,新潮能源等18家公司或自然人为该贷款提供了差额补足和担保。2020年11月23日,广州农商行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正式立案,被告包括华翔投资、新潮能源等在内的18家公司或自然人。
因为在国通信托向华翔投资提供贷款过程中提供担保,广州农商行对包含新潮能源在内多家企业和自然人提起诉讼,要求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新潮能源表示,经查询公司档案中既没有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
由于涉及金额实在太大,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3月3日当天就对新潮能源下发了工作函,要求新潮能源核实披露“华翔投资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往来、业务往来等情形。”
近期对于新潮能源来说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不久前,新潮能源因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矿业”)的资金往来一事就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函。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资金转入及转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用途及流向,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已经归还,明确说明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关联方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6年12月新潮能源以6亿元参与合盛源矿业的增资扩股取得了45.59%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
当时增资是为了取得露天开采的雅西铁矿,后因该铁矿属于自然保护区,已被哈密市政府要求关闭。新潮能源火急火燎付出去了6亿,到了2019年4月就对该股权计提了减值准备。
更重要的是,由于合盛源与其客户发生债务纠纷,2018年5月新潮能源作为被执行对象,多个账户被哈密当地法院冻结资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