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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青海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705亿元

2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获悉,“十三五”期间,青海省持续深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制改革,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705亿元,减税降费成为税收工作高频关键词。

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2016年,青海税务系统在成功上线“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落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3月,《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施行,青海全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以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0年,青海在全国率先梳理出涵盖9大方面65项具体政策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多平台、全媒体向市场主体推送政策解读与操作办法。搭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应享尽享”风险模型,逐户开展风险扫描核验,确保政策落实无一疏漏。将该省13万户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全年的核定营业额调减90%,全省99.82%的个体工商户当年无须再缴纳各类税费。

“十三五”时期,青海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705亿元。2020年1至11月,青海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4.8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9.4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0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35.4亿元。

青海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先后4次更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13类168项办税事项和217项“非接触式”在线办理事项实现办税“最多跑一次”。单独制定《首违不罚清单》《不予处罚清单》,推动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三五”时期,青海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有关涉税工作,营造甘青两省统一规范税收执法环境,实现区域内“执法一个标准,量法一把尺子”。同时“互联网+税务”、税务“云课堂”等全天候精准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税务大数据初具规模,税收分析提质增效,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不断迭代升级。(李隽 韩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