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安徽省有三家不合格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昨日公示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显示,本次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不合格的安徽省食品经营企业3家。其中,上市企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601933.SH)旗下公司名列其中。
上述抽检结果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不合格的安徽省食品经营企业3家。
本次抽检发现,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两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0488的猪肝抽检不合格,标识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26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此外,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341730496的鳊鱼抽检不合格,标识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的调查,并将上述两批次不合格食品并案处理。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猪肝5.2公斤、鳊鱼28公斤,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2020年5月19日,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开展了产品召回。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猪肝氧氟沙星项目、鳊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6.72元。排查原因为养殖环节导致。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要求当事人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