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重大事件未及时信披收警示函
11月25日,鲁抗医药(60078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于2020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郭琴、彭欣、田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6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18年1月24日,公司与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拟收回公司北厂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为4.8397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4.72%。对于该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2月26日方才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郭琴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彭欣作为公司总经理、田立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琴、彭欣、田立新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郭琴、彭欣、田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前三季度扣非净利下滑超9成
资料显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大型的综合化学制药企业,国家重要的抗生素生产基地。鲁抗医药A股(600789)股票于1997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资产25亿元,员工5700多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30%。
据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收30.66亿元,同比增长1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增长126.49%。但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仅仅只有409.67万,同比大幅下滑93.82%。
数据显示,其他收益同比增长175.76%,主要为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同比下滑85.36%,主要为公司本期收到的招标服务费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