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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丞集团马鞍山置业发布虚假广告遭罚

记者从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广告语中涉及多处虚假宣传,该局于近日对安徽中丞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处以195.165万元的罚款。此前,中国网曾多次就中丞集团涉生产事故、虚假宣传进行过报道。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30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5月7日,执法人员在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徽中丞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丞国宾府”项目售楼部沙盘后的墙面展示板平面图上的湖东路标识了“轨道交通一号线”,沙盘旁的展示架宣传内容里写有“六大公园萦绕城市生态高地”等,上述行为涉嫌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5月13日,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被立案调查。

经查,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中丞国宾府”房地产项目,是经规划部门审批,为顶层以上没有顶的框架结构的商品房项目,且在该项目的《马鞍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里,也未有顶层以上框架结构的说明。而开发商在销售顶层住房时,允诺“买顶层送顶楼拓展空间”:顶层住户可以通过指定楼板打通到顶楼并在顶楼加盖浇筑框架结构后,能利用浇筑后的密闭空间和顶楼露台,故顶层购房者的购房价格每平米均价高于其他楼层(除一层外)1000元。

截至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时,项目交付35户顶层住户中有15户动工浇筑了顶楼的混凝土顶盖。但这一行为被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定性为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拆除。

至该案终结,开发商已售上述顶层商品房共计121户,其中已签订《马鞍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117户,未签订上述合同4户,合计违法经营额201971481元。

处罚决定书同时指出,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宣传项目“六大公园萦绕”的行为,也定性为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步行到万达广场仅需十分钟左右的路程,驱车去金鹰、大华也仅需十分钟车程”的行为,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在9月29日举行的听证会中,开发商作出陈述、申辩。但执法支队制作了该案的复核报告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建议维持原处罚结果。

马鞍山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案件中,开发商在销售顶层商品房时,销售人员允诺顶层住户可以在顶楼加盖浇筑框架结构,并能利用顶楼露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作出罚款195.165万元的决定。

据天眼查数据,安徽中丞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系安徽中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记者注意到,中丞集团旗下项目乱象频出。该公司六安、亳州项目曾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六安当地媒体报道,六安翰林壹号公馆现“渣渣墙”,用钥匙轻轻拨弄,房间内墙皮就会脱落。经六安当地经质监部门现场确认,墙面的确存在质量问题,需全面排查维修。

六安市政府网站也曾公布了《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责令翰林壹号公馆停止违规交房》,六安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及市住建委曾前后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交房,并向开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然而,至今问题仍未解决,当地媒体称中丞地产为“六安最牛开发商”。(记者 里豫 邓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