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 正文

深圳市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6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深圳市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投资纳税迁户审核方式将由审批制改为积分核准制。

方法中提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办理深圳投资纳税积分入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6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72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6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30万元以上。

且投资纳税积分入户申请人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年龄45周岁以下的加分,50周岁以上的减分。

除此之外,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