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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董事会被出具监管函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月25日,纳川股份(300198)因信批违规,董事会被出具监管函。

据介绍,2019 年4月19日,纳川股份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PPP 项目施工承包方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借2,400万元,协议约定借款期限至 2019年12月25日,从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月利率 1%计息,上述借款及利息共计2,495.61万元已于2020年5月21日收回。

不过,纳川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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