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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95亿房租赁专项公司债首期获批

8月11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5亿元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公告显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首期债券发行人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形式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拟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债券共设两个品种(两个品种之前可全额双向互拨):品种一为6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8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2.90%-3.7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3.30%-4.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12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首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1277.42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4.7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1.02亿元(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募集说明书指出,中海旗下的长租公寓,已战略布局全国10余座核心城市,构建了“中海海堂”、“中海友里”两大长租品牌,分别定位商务服务型公寓及舒适社交型公寓。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14亿元拟用于发行人自有的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包括西璐长租公寓项目、襄七房项目、戈雅园项目、大连牧雲山项目、中海云麓公馆项目、明珠公园7号地项目、中海悦林熙岸项目、九峯里项目(一期、三期),剩余部分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其他经核准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