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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国新办2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和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看病钱”“救命钱”,然而有些医院存在着过度医疗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医保基金。请问针对医院过度医疗方面有哪些监管?谢谢。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 施子海:

谢谢提问。从目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践来看,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这次对这类违规违法行为,《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近期,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相信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过度医疗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