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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是联通区域股权市场的重要抓手

日前,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在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表示,要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的转板机制,构建“转板通、信披通、监管通、账户通、技术通”模式。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9月7日,向证监会备案的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达34家,全国所有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企业共计36414家。

“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新三板扩容之后,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及其他区域性股权市场均有企业转至新三板市场挂牌,拥有批量转板及绿色通道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市场转板机制的建设和打通,仍需要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监管层面形成规范文件和流程。

新三板是联通区域股权市场的重要抓手

2017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市场定位、监管体制、经营机构、监管底线、合格投资者、信息系统、区域管理、支持措施等8个方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作出了规定。《通知》要求证监会主要承担“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等工作,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

据了解,证监会已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7月27日和2019年7月26日分三批公示共34家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

截至目前,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是挂牌企业转板到新三板最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之一,近年来已与全国股转公司形成“单独受理,优先审核,提前沟通,集中挂牌”的批量对接机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将继续与全国股转公司在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培育、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构建转板工作机制等方面更进一步合作,探索更加有效的工作对接机制,助推企业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论是新三板目前的规模还是自身发展轨迹,都决定了新三板是联通区域股权市场的重要抓手。新三板原来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或许今后会成为证券市场的“连接器”,而转板概念可能也会有所扩大,不仅仅是优秀企业转入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制试点,也包括区域市场与新三板的互联互通。转板制度或将成为注册制改革的最重要研究领域,建设上目前看来还需要不断摸索,而新三板可能依然会成为排头兵并做出巨大贡献。

打通转板渠道

《通知》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这与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以及精选层合格投资者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的门槛不同。

“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转板到新三板市场前后,如何应对两个市场不同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春林告诉记者,虽然目前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经与全国股转公司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对接,各区域性股权市场数百家企业已转板到新三板,但是彻底打通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转板机制,还需要证监会“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等规则,完善推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合作对接机制,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

在常春林看来,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彻底打通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转板机制,一方面能够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实现股权融资,拓宽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融资渠道,丰富投资者退出渠道,促进挂牌公司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均具有重要意义。

谢彩认为,这将有利于扶持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小微企业杠杆率,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为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本市场发展通路。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转板机制后,新三板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发挥“上联下通、承上启下”的作用,成为中小企业资本市场发展的“中枢”,为中小企业成长建立一条畅通的资本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