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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因虚假报销广告费被罚20万

11月17日,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因虚假报销广告费被罚20万元,四名当事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经查,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以报销广告费方式通过5张财务凭证向重庆市某广告公司支付资金11.45万元,该广告公司并未向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提供相应价值的广告服务,并将8.98万元转回至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经办人处,该笔费用实际用于补贴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经营费用支出。

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总经理车长春、财务部预算员张瑾莹对报销审批核实不到位,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时任负责人万晓、现任负责人顾沁对任职期间的费用支出真实性失察,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重庆银保监局对工银安盛重庆分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车长春、万晓、顾沁、张瑾莹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记者 马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