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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沧州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擅自迁址遭罚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沧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辖内营销服务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迁址。王斌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对该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沧州银保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责令改正,处6万元罚款;对王斌予以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经记者查询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