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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遭罚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常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被罚款45万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1年1月5日,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同日公布的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显示,赵小虎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1年1月5日,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