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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中宏网3月16日电2022年3月14日,据四川乐山中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死刑!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伏法,庭审时一个笑容令人发麻

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四川乐山的王某欣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公园散步失联;同年12月22日,失联7天的王某欣的遗体被找到,凶手李健被抓获。此案曾轰动全国,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李健因嗜赌半年输光15万元的结婚钱,于是铤而走险踏上抢劫之路,碰巧遭遇孤身在公园跑步的女教师王某欣。李健胁迫王某欣进入旁边的小路深处,抢走了她的物品。2017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李健同意王某欣离开。二人行至绿心路主干道旁时,李健为了让王某欣不报警,将手机和金手镯还给王让其离开。发现王某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李健认为王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将其打倒,李健恼羞成怒,再次用手机底部击打王某欣的头顶,致其头部出血身亡,后将其埋尸。

2019年4月21日,该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李健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李健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得知罪犯李健已被依法执行死刑的消息,受害人王某欣的父亲王岷高表示,现在该案终于尘埃落定,自己心中的一块石头也落地了,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自己的朋友。

标签: 执行死刑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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