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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巴基斯坦3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中宏网3月23日电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花螺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带鱼的3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章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2家水产品生产企业M/s.J&DFOODSENTERPRISES.(注册编号为T-544/D-19)、M/s.HamnaFisheries(注册编号为T-225/201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继续暂停接受巴基斯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M/s.SuperStarEnterprises(注册编号为TEC-45/9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标签: 海关总署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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