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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碎尸案被告许国利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中宏网4月8日电今日,备受关注的杭州杀妻案二审宣判判决结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许国利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年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该案在一审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审理中认定,该案中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殁年51岁)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

被告人许国利的行凶手段特别残忍,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位于杭州市三堡北苑的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趁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杀死来某某。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分散抛弃。

许国利在杀害其妻子来某某并毁尸灭迹后,为了掩盖自己所犯罪行,他还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

办案机关经过大量调查,终于在小区化粪池发现被害人部分人体组织,进而判定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一审判决,许国利当庭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经过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而故意剥夺其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许国利有预谋地作案,并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依法惩处。许国利上诉及辩护人请求认定无罪或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标签: 杭州杀妻碎尸案 原判定罪 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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