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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回复上交所二次问询:已支付39.21亿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8月7日晚间,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就39.5亿元受限资金,海航基础称,截止前次回复问询函披露日,已根据资金需求支付39.21亿元;剩余投资相关的前十大收款方往来款项金额共计1.22亿元,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其中,海南福缘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悦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隆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福公司)因海南美兰临空产业园开发项目,将资金拆借给美兰临空,形成美兰临空应付四福公司往来欠款19.99亿元。

2020年,海航基础拟用四福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参与万宁水镇花街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728亩,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993.3亩,总投资预计超40亿元。同年6月,海南禧越分别对四福公司各增资5.8亿元,持股53.7%,已完成股权增资款实际缴纳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因四福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至海南禧越,海航基础不再合并四福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上形成“其他应付款”,并于2020年6月归还前述美兰临空对四福公司的应付款项金额19.99亿元。

此外,因海南禧越股东为冯忠、张淑凤,各持股5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四福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投资开发项目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海航基础结合四福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海南禧越注册资金、出资款缴纳情况及其经营范围,说明大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