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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行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的通知》备受关注。这一新规拉开了加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的大幕,这意味着超过7万亿的金融资金将符合新规。

现金管理财富管理产品是指银行或财富管理公司只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并能在每个交易日办理产品份额申购和赎回的财富管理产品。中国人民银行7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首次明确了这一点,2018年,本次下发的“通知”首次专门针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制定监管规定,细化监管要求。短期来看,可能会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规模增长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依法促进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必然要求。

《通知》对投资范围、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杠杆率、,偏离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银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并为每一条条款构筑了安全防线。比如加强杠杆控制,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应超过120%。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流动性强,容易大规模赎回,造成流动性风险,对其他市场具有负溢出效应。因此,监管部门规定了单一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杠杆率上限。又如《通知》严格限制投资范围,拉出“负面清单”,加强工期管理,限制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240天。

新规不仅建立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监管框架,同时也促进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的一致性,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

加强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监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来自按照通知要求整改的压力,但目前整改压力总体可控。一方面,市场对严格监管已有预期,不少机构在《通知》正式实施前已开始逐步改变资产配置方式;另一方面,《通知》充分考虑制度承受能力,审慎设定过渡期,将过渡期截止时间定在2022年底,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而防止银行在过渡期结束前抛售资产。

换言之,挑战带来的压力也是转型发展的动力。对银行来说,新规定也是提高投资能力的契机。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要提高对央行票据、同业存单、利率债券等短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和交易能力,做好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投资回报,强化投研能力和合规整改中的中平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