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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抗原检测价格不高于每人次5元

3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不高于每人次5元。

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控制价格水平,降低社会经济负担,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以下简称“新冠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

“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通知指出。

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出,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收费总额,应设置封顶标准。现阶段封顶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具备条件的,可将封顶标准调低至更合理的水平。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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