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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原标题:我区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信用监管精度。

根据《方案》,新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选择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维度81项指标,科学赋予指标权重,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本辖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

目前,自治区已经建成新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并初步对全疆近40万家企业进行了分类。结果显示,低风险和高风险类型企业占比少,一般性企业占比较大。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将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目前,自治区已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克苏市开展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检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分类的结果、优化系统功能,为全疆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据介绍,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可以有效解决企业风险高低不分、双随机监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有助于推动市场监管实现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到2024年底,新疆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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